紫金县位于广东省东中部河源市东南部、东江中游东岸。东接五华县,西与博罗县隔东江相望,西南与惠城区相接,南与惠东县相邻,东南与陆河县相连、与海丰县毗邻,西北与河源市源城区、北与东源县交界。地理坐标东经114°40′一115°30′,北纬23°10′一23°45′。全县境域东起南岭镇东溪村山蕉窝,西至古竹镇江口村,东西长88.6公里;南起上义镇卷蓬村,北至白溪管理区燕子岩,南北宽64公里。全县总面积3627平方公里(1994年土地详查面积3621.24平方公里)。全县八成以上为山岭、丘陵,素有“八山一水一分田”之称。县人民政府驻地紫城镇,距省会广州市270公里、深圳市223公里、河源市68公里。紫金地域,远古属百越地,秦代起属南海郡博罗、龙川两县地,隋唐为归善、兴宁两县地,宋元为归善、长乐两县地。明隆庆三年(1569年)设置永安县,属惠州府。民国3年(1914年)改名紫金县。紫金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北回归线横贯县境中部,气候温和,年均无霜期300天、降水量1760毫米,适宜水稻、花生、大豆、甘蔗、蚕桑等农作物生长,一年四季可种作。群山连绵,盛产木材、竹子、松脂、茶叶、水果、香菇、木耳等土特产,是广东省用材林基地之一;矿资源丰富,有铁、锡、铅锌、瓷土、萤石、大理石、石灰石、耐火石、珍珠岩等;河溪众多,水能巨大,全县水能理论蕴藏量13万余千瓦,可开发6万余千瓦,是全国能源开发重点县之一;矿泉水、地热资源也甚为丰富,有着经济开发的巨大潜力。紫金县交通发达,经过全县多年来的努力,紫金县已全面实现村村通公路、通邮、通电话。近几年来,又对所辖范围内省道、县道进行上等级改造,基本实现省道标准化、县道油路化。建市以来特别是近三年来紫金加强电力基础设施建设,电力工业发展较快。至2001年,我县江东110千伏输变电站、好义小古、蓝塘双兴等电站相继建成投产;投入3065万元的农网改造第一期工租顷利通过验收,第二期农网改造完成,用电质量明显提高,全县实现了村村通电目标。邮电行业继续快速发展。紫金县国民经济快速发展,综合实力不断增强,目前,全县形成了荔枝龙眼、春甜桔、李梅、三黄鸡、瘦肉型猪等五大农业生产基地,甜竹、单丛茶、蔬菜和甲鱼等基地亦初具规模,“一县数品”、“一镇一品”布局初步形成资源型工业体系逐步完善,全县初步形成制糖造纸、矿冶、水泥、陶瓷、食品加工、制药等“六大工业产品系列”。其中,“三资”工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3.9%,成为全县经济的生力军。交通运输、建筑、服务、旅游等第三产业快速发展,城乡市场繁荣,商贸流通活跃。
紫金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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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